禁止教师要求学生指定购买教辅资料教学用品的建议
(发布日期: 2017-03-01  阅读:7622次)

目前,部分教师要求学生必须到指定地点购买指定商家推销的教辅资料和教学用品的现象越来越严重,其背后的利益链条和利益输送早已成为公开的秘密。最为可悲的是,连“跳绳”“胶泥”之类的东西都要指定购买,而且学生和家长花高价买回来的资料和用品,许多都被闲置不用。不买还不得行,否则,学生和家长就有可能受到各种直接或间接的指责,甚至是讽剌、挖苦、变向体罚等。比如:你爸妈就缺这本书的钱吗,你家真的买不起一本书吗,看来你爸妈并不真正关心和在乎你,不爱学习以后还想考大学,妄想!你看别人怎么怎么……,或者时不时罚个站,举手就不要你发言等等。

这种现象和行为,表面好象只是一种利益驱动,其实真的非常可怕。它不仅仅是师德的滑坡,师道尊严的丧失,更重要的是颠覆了教育的生态环境,让教育者和受教育者以及家长乃至整个社会都丧失了尊严和人格,让我们的子孙后代在一种利益熏心的环境中畸形地成长,心里早就埋下了自私自利和仇恨的种子,这难道不是教育的悲哀吗?

这种歪风泛滥的根本原因还在于“指定”。我们不得不承认,教师基于学生和家长是具有一定公权力的,然而,教师是否就应有这种“指定”的权力呢,长期以来,尽管学生和家长都很反对,但并没有遭到社会的公开质疑和遣责。就以上述行为而言,其实质是滥用公权力的违纪和腐败行为,因为都是以公权力图谋私利,而践踏的都是法律或道德以及社会的公序良俗。与其他领域的腐败性质是一样的,理所当然应该明令禁止。

为此,建议强化国家层面的制度设计,有关职能部门(教育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应当针对以上现象尽快研究制定相应的法规或规章或条例,要从司法层面明确其违法或违纪的性质为依法行政提供法律支持。同时,要依照所公布的规章明令禁止以上行为,并且要有监督处罚的措施,要明确主体责任单位,包括接受社会公开投诉的平台和责任主体(限时办理并回复),对顶风违纪者要坚决处罚,(个别极其严重的,已经构成违法的,要追究法律责任)并要做好师德不良记录。要象处罚“信誉”不良者一样,逐步建立“师德”征信系统,至少可以考虑在的一定范围内提供查询和参考使用(以后视发展情况联网)。

此风不除,后患无究。我们希望看到的是制度和治理措施的完善,并切实落到实处,卓有成效,能真正刹住这种歪风,进而净化我们的教育环境,优化教育生态,造福子孙后代,造福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