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九三学社四川省委关于开展2019—2021年度九三学社人物传和九三学社口述史课题预招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05-29  阅读:37074次)

九三学社四川省委

关于开展2019—2021年度九三学社人物传和九三学社口述史课题预招标工作的通知


 九三川发〔2019〕57号


社各市(州)委,省直工委,社省委直属巴中委员会、广安市基层委员会,社省委思想建设研究中心:

为了加强社史研究,更好地继承我社爱国民主科学优良传统,更好地发挥社史教育人、启迪人、感化人、鼓舞人的作用,更好地引导广大社员温故知新、增强定力、走向未来,按照九三中办函〔2019〕45号文《关于开展2019—2021年度九三学社人物传和九三学社口述史课题招投标工作的通知》要求,社省委决定面向全省各级社组织开展课题预招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课题

1.九三学社人物传12部,分1年期、2年期、3年期3种,每种4部。传主可从九三学社人物传招标名单中选择(见附件1),也可另择有代表性、有影响力的九三学社人物。

2.九三学社口述史9项,分1年期、2年期、3年期3种,每种3项。

二、工作流程

1.本次招投标要求以省级组织为课题组责任单位进行投标,有意投标单位请认真填写《九三学社人物传投标书》或《九三学社口述史投标书》(见附件2和附件3,省级组织联络人相关栏目不填),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报送社省委研究室,由社省委进行评估完善,择优上报社中央,并反馈各投标单位。

2.社中央成立评审委员会,对投标课题按照目前史料掌握情况、以后收集史料可获得性,作者研究和写作能力,按时结题的可靠性,受访者口述史料价值等方面进行评审,必要时评审委员会将与投标课题组进行沟通,进一步了解相关情况。评审结束后,社中央研究室印发中标通知,并由社省委通知课题组开展工作。

3.课题组形成最终成果并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后,社中央评审委员会将依据评审标准,对成果进行逐项打分评价,按总得分值由高到低顺序排序。根据评审结果,社中央研究室印发课题成果通报。社省委将在思想建设研究中心等主题会议和全委会上对课题成果进行专项通报。

三、课题管理

社中央研究室负责对中标课题进行跟踪管理,包括安排课题导师、适时召开课题论证会、检查督促课题进度和质量、为作者提供必要协助、拨付和管理课题经费,组织协调出版事宜等。社省委研究室负责推动完成社省委中标课题。

四、经费保障

九三学社人物传每部给予工作经费3万元,立项时先期拨付1万元,课题完成后拨付其余经费。

九三学社口述史每项给予工作经费1.5万元,立项时先期拨付0.5万元,课题完成后拨付其余经费。口述史课题完成后需提交采访录音或录像资料以及根据录音录像资料整理的文字材料。

社省委将为中标课题配套一定的经费。

五、有关要求

1.拟投标单位请于6月10日前将投标书以电子文档的形式报送社省委研究室,由社省委审定后加盖公章,并于7月1日前将电子文档和鲜章件提交社中央研究室。

2.1年期课题应于2020年10月1日前完成;2年期课题应于2021年10月1日前完成;3年期课题应于2022年10月1日前完成。

3.如课题组不能按时保质结题,属于九三学社人物传的,须退回前期拨付经费,用课题经费购买的资料交社中央研究室,并提交相关发票和收据;属于九三学社口述史的,须退回前期拨付经费,已支付受访者的部分,可从中扣除,但须有受访者签收收据。

六、联系方式

人:周  

联系电话:028-82820728

电子邮件:xcc93@126.com

 

附件:1.九三学社人物传招标名单

2.九三学社人物传投标书

3.九三学社口述史投标书

4.九三学社人物传和九三学社口述史课题项目和经

费有关规定

5.九三学社中央参政党理论和社史研究课题招投标

管理办法(试行)

 

 

 

                          九三学社四川省委员会

2019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