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三学社中央关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
(发布日期: 2017-01-06  阅读:4036次)

九三学社中央关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 

(2010年5月15日九三学社第十二届中央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基层组织建设是我社组织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多年来,社的各级组织高度重视基层组织建设,认真贯彻《九三学社章程》和《九三学社中央关于加强组织建设的若干规定》的精神,一些省、市级组织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基层组织管理制度和办法,保证了大部分基层组织活动的正常开展,也涌现出一大批成绩突出的优秀基层组织,目前我社基层组织的总体状况是好的。有六点经验值得我们重视。一是加强基层组织领导班子建设是关键;二是不断创新基层组织活动的内容和形式;三是适应新时期社会结构的变化,调整基层组织结构;四是推动基层组织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五是提高政党意识,做好参政议政工作;六是主动与中共党组织亲密合作,建立和谐的政党关系,寻求更多的支持和帮助。但基层组织发展不平衡的状况仍比较突出,基层组织建设中依然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为更好推动基层组织工作的开展,在总结经验和充分研讨的基础上,就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加强基层组织建设重要性的认识

基层组织是我社组织的基础,是完成政党政治任务的基础。根据社章对基层组织提出的六项任务,基层组织主要承担了做好教育社员、参政议政、社员管理以及为广大社员和上级组织服务四项基本工作,从而达到激发活力,凝聚人心,推动发展,促进和谐的作用。不断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对于增强社组织的生机与活力,牢牢把握政治方向,提高组织凝聚力和号召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此必须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常抓不懈,推动基层组织工作创新。

二、进一步明确基层组织建设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基层组织建设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有利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有利于贯彻“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有利于更好地发挥参政党作用,有利于加强自身建设。

基层组织建设的总体要求是,建设一个团结民主的领导班子,特别是选配好热心社务、认真负责的主委;工作思路明确,作用充分发挥;各项制度健全,解决自身矛盾能力强;组织生活活跃,社员参与程度高。通过不懈努力,把基层组织建设成为服务社员、联系群众、团结和谐、具有较强凝聚力的坚强集体。

三、切实加强基层组织领导班子和制度建设

基层组织领导班子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关键。一是要选好主委。在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广大社员和中共党委意见的基础上,选拔有一定政治水平,熟悉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热心社务,关爱社员,有较强事业心、组织领导能力、合作共事精神和一定群众基础的社员担任基层组织主委。二是要配好班子。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明确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和职责,通过完善岗位责任制、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和民主生活会等制度,保证社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提高社员对社内事务的参与度,自觉接受社员的监督,建设一个相互支持、相互理解、社员信赖、具有较强凝聚力的基层领导班子。

基层组织建设需要一定的制度作为保障。在实践中探索建立基层组织领导班子每年向社员大会报告工作、学习座谈、组织生活、组织发展、社籍管理、联系走访等各项规章制度。基层组织活动一年不少于4次,确保活动有较高的出席率和覆盖率。对于在暂住地居住1年以上的社员,暂住地的基层组织应吸收他们参加活动并收缴社费。

四、努力创新基层组织的活动内容与形式

开展各项活动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中心工作。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不断创新活动内容与形式,突出自身特色,力求丰富多彩,注重提高质量,在讲求实效上下功夫。

做好基层组织工作事在人为,贵在活动,重在推动,要把维护多党合作政治格局、凝聚力量、服务大局、提高社员素质贯穿基层组织活动始终。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引领,采取座谈会、报告会、学习会等形式,组织学习重大理论和有关方针政策,学习社章社史,增强社员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提高政党意识,结合参政议政工作,围绕本单位、本系统、本地区的中心任务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提出意见和建议,积极参与实践,为促进发展做出贡献;关心爱护社员,维护他们的正当权益,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鼓励社员立足本职,建功立业;组织社员开展扶贫帮困,送文化、送科技、送温暖活动,服务社会,促进和谐。有条件的地方可利用互联网等科技手段开辟新的活动平台。加强各基层组织之间的横向联系,通过联合活动,提高效率,交流工作,取长补短,互相促进。对一些因所在单位结构变化造成难以开展活动的基层组织,可采取合并、重组等方式尽快进行结构上的调整。

五、积极稳妥做好基层组织发展工作

明确新建基层组织审批程序。新建基层组织,由上一级地方组织根据工作需要,经过与中共党委、统战部门沟通协商后确定成立筹备小组。筹备小组在广泛听取社员意见的基础上提出筹备方案,报上一级地方组织审批同意后,召开社员大会选举成立基层组织,并将选举结果报上一级地方组织备案。改建、合并基层组织参照新建基层组织程序进行。没有社组织但已有社员的县(县级市)需要成立直属小组和支社时,上一级地方组织要严格审批,加强管理。

基层组织领导班子每届任期5年。任期届满后应及时进行换届。基层组织换届时,由该基层组织提出换届方案,报上一级地方组织审批同意后,召开社员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领导班子,并将选举结果报上一级地方组织备案。

组织发展要继续坚持以大中城市为主,以科学技术界为主,以有一定代表性的高中级知识分子为主的原则,坚持注重质量,保持特色,组织发展与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相结合的原则。

发展新社会阶层人士,要坚持原则,注重素质、保持特色、适量发展、协调有序,重点在大中城市发展高中层次、符合我社特色、有代表性的知识分子。对政治素质和社会影响好,有较强代表性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可个别发展其中符合我社特色的优秀人士。考察工作在有关部门协助下由省辖市级以上地方组织负责。

六、加强对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领导

加强对基层组织的领导是各级地方组织的重要工作,是保持务实工作作风的主要内容。地方组织特别是领导成员要经常深入基层,参加活动,联系社员,了解社情,考察工作。要加强对基层领导班子成员的教育培训,努力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和领导水平。要定期召开基层工作会议,做好总结、表彰、推广经验等工作。要采取相应措施,尽可能帮助解决缺少活动场所、经费不足等实际困难,积极为基层组织创造有利的工作条件。要定期走访基层组织所在地区或单位的中共党委及其统战部门,征求意见,协调关系。各级地方组织要建立健全领导成员对基层组织的领导责任制,明确目标和工作任务,有条件的地方组织要建立机关工作人员分工联系基层组织制度。

七、密切保持与中共党组织的联系

做好基层组织工作要与中共党组织密切联系,保持良好关系。作为基层组织的领导班子成员应该具备善于处理和谐政党关系的基本素质。要深入学习,深刻领会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理论,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合作共事能力和组织领导能力。要主动向中共党组织汇报工作,邀请他们参加活动,做到与中共党组织多联系、多沟通,积极争取支持和帮助。